2022年9月15日我局桥中派出所办理的王某勇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案中,民警依法扣押嫌疑人王某勇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电动自行车三辆,因无法核实和找到受害人,导致涉案电动自行车至今未处理。
请涉案三辆电动自行车的失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及相关财物涉案的有效证明到我局桥中派出所核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办理的,将按无主涉案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特此通告。
联系人:温警官、朱警官
联系电话:81761724、81760021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坦尾南路1号
附件:王某勇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案涉案财物一览表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