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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示

时间:2024-07-23 15:3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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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侦办的伍*玲被诈骗案(案件编号:
A4401055500002023026018),冻结涉案账户6217711************(开户行:中信银行,户名:王*帅),冻结金额:207481.98元。现被害人伍*玲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资金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伍*玲办理资金返还72743元。涉及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示。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吴警官,电话:020-3444083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岗脚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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