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侦办的黎某琴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03************36),冻结涉案账户上海银行账号62052200********96(开户名:李某龙),冻结金额43893.13元。现被害人黎某琴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黎某琴办理资金返还11252.00元人民币。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2024年8月2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办理。
联系人:曾警官、叶警官
联系电话:020-83117394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寿东路300号刑警大队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