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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冻结资金返还公示

时间:2024-08-12 19:5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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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侦办的陈*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046200002023056001),冻结涉案账户6217000350015173050(户名:刘*梅,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汾车站支行),冻结金额71187.89元。现被害人陈*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陈*办理资金返还8030.00元,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办理。(联系人徐警官,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67号,电话:020-83117075)。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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