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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涉案财物处理通告

时间:2024-09-06 18: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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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茶滘派出所办理的凌某兴盗窃案,现该案法院已经判决生效,案件已经办结。该案在侦办过程中扣押四块电动自行车电池,其中一块电池外观颜色为黑色(品牌:恒为锂电,容量:60V50Ah)、一块电池外观颜色为黄色(无品牌容量标识)、一块电池外观颜色为蓝色(无品牌,容量:60V60Ah)、一块电池外观颜色为蓝色(无品牌容量标识)。现上述四块电动自行车电池无法查明实际所有人,无法通知实际所有人到公安机关领取相关电池,导致上述电池至今未作处理。请上述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涉案财物的有效证明到我局茶滘派出所核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上缴国库。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颜警官、文警官,联系电话:020-8159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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