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龙津派出所于2022年5月25日0时许在广州市白云区棠溪祥岗东街5号1号楼301房抓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涉案人黄某鸿、黄某杰,并扣押嫌疑人黄某鸿手机一台(苹果牌,黑色);扣押黄某杰手机两台(一台OPPO A11S,黑色,IMEI:869063068284098、869063068284080;一台Iphone X,白色,IMEI:354845098295066),锁匙一串(钥匙三条,两个门禁卡)。上述被扣押的物品我局已于2024年7月3日呈批发还给黄某鸿、黄某杰。因该案嫌疑人黄某鸿、黄某杰已经解除取保候审处理,经办民警多次尝试联系黄某鸿、黄某杰,均无法找到两人前来处理其个人物品,导致涉案物品至今未作处理。请上述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涉案财物的有效证明到龙津派出所核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办理的,将按无主涉案财物处理。
联系人:陈警官、郑警官
联系电话:02081242260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