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手机版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回到顶部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涉案财物处理通告

时间:2024-09-14 21:0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我局治安大队于2023年1月1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红鑫酒店218房抓获涉案人张某健,并扣押嫌疑人手机一台(MBI R9,蓝色,IMEI:355388050238781、355388050238799)。上述被扣押的物品我局已于2024年3月22日呈批发还给张某健。因该案张某健已经解除取保候审处理,经办民警多次尝试联系张某健,均无法找到张某健前来处理其个人物品,导致涉案物品至今未作处理。请上述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涉案财物的有效证明到龙津派出所核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办理的,将按无主涉案财物处理。

联系人:陈警官、郑警官

联系电话:02081242260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