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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时间:2024-11-28 09:5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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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侦办的李*华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145000002024016135),冻结涉案账户62311322090****0097(户名:肖*桂,广东华兴银行),冻结金额250962.75元。现被害人李*华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李*华办理资金返还132710.61元。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天(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7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刑警大队办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温警官、许警官          联系电话:3776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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