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王老板接到了
一单香港公司的业务
经常要派员在
广州与香港两地之间往返工作
从未有过港澳商务经验的他
最近有点苦恼
听同行说可以申请办理商务签注
但要先进行商务备案
不用急
现在就给大家提供完整易懂的
往来港澳商务备案路书
在广州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1.备案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依法缴纳税收,备案人员无违法违规行为。
2.备案单位属地级市或重点区政府主管部门扶持、支持或推荐的单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广州市“人才绿卡”(主证)持有人在穗创业的,广州市总部企业,政府部门确认的科研机构,高新技术单位等。
具体要求请查看
《往来港澳商务备案须知》
线上可在微信
搜索关注“广州公安出入境”公众号
点击热点须知-商务备案
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了解
线下可前往
广州出入境在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
大厅设有企业服务室
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了解
怎么申请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
线上直接登录:
https://crjyw.gzjd.gov.cn/gaswqzdwba/login.html
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
首页导航栏点击“预约”
选择“广州市”
点击“立即预约”
选择“按大厅预约”
选择“出入境大厅”
办理往来港澳商务备案
点击法人注册进行线上自助申请
(如已注册,请直接选择法人登录即可)
线下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前往广州出入境在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
现场申请
最后
要特别提醒企业备案人员
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并配合公安机关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不得利用申请获批的往来港澳商务签注赴港澳从事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带货、就业等与商务不相符的活动。
法律链接:
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进行处罚。根据港澳相关入境规定,违反入境目的的,可被依法废止逗留许可、限期离境、限制入境以及判定违法犯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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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广州公安出入境
编辑/手绘 | 小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