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办理类型
----省内户籍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个人游签注(G签注)、团队游签注(L签注)、往来台湾团队游签注(L签注);广州、深圳、中山、惠州四市可互相实施异地申请往来台湾个人游,汕头、揭阳、潮州、梅州可互相实施异地申请往来台湾个人游签注(G签注);再次申请往来香港商务再次签注(S签注);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定居配偶的探亲签注(T签注)
(办理通行证时没有同时办理签注的,在首次办理签注时需预约到前台人工受理)
㈡办理条件
A.广东省内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下申请人须事先经法定监护人同意。
B.已持有我省签发签注记录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或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C.没有在境外地区从事非法活动的记录。
㈢基本程序
A.第一步:通过互联网方式提出申请;
a.网上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的申请类别——确认是否符合网上申请的条件——根据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原签注号码(可选择速递;需短信通知则需输入手机号码)——选择前往地及签注种类等相关内容——输入签名确认申请——系统返回一个受理编号并提示打印申请回执——完成。
b.微信(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广州公安微信”——政务服务——出入境业务——港澳再次签注业务办理——根据提示输入手机号码、通行证号码、中文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选择前往地及签注种类等相关内容——系统返回一个受理编号及受理成功短信——完成。
B.第二步:缴费领证
a.选择非速递方式领证的:选择广州受理的,在成功申请的第7个工作日,携带二代身份证或受理编号、往来台湾通行证或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到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前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自助申请设备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未付费可现场使用银联卡(或羊城通)并缴纳签注费,缴费成功后在发证大厅等候领证,若持电子通行证可自行在签注易机打印签注。
b.选择邮政速递领证的:由邮政速递公司上门收证、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收取25元/件的费用。或者自成功申请的第2个工作日开始计算7个工作日后邮政速递公司仍未上门收证的,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到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前台办理,未付费可现场使用银联卡(或羊城通)并缴纳签注费,缴费成功后在发证大厅等候领证。
c.备注:
1.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选择速递方式或非速递方式的均需准备好单位意见函:选择速递方式的,邮递员上门收证时将单位意见函和通行证同时提交给邮递员;选择非速递方式的,自成功申请的第7个工作日后持单位批件和通行证到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一直不来办理制签工作的,网上查询将一直显示为审批中,或调查中。)
2.凡16周岁以下申请人提出申请,如果选择邮政速递方式领证的,邮件收件人必须是其父母或监护人。
㈣办证收费
一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15元/项,二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30元/项,一次有效探亲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探亲签注:80元/项。
温馨提示:
1、根据国家移民局要求,现阶段仍暂停签发赴香港旅游签注及赴台湾旅游签注。恢复时间待上级部门通知。
2、因疫情防控需要,全市出入境签注自助设备继续关停,所有业务需提前预约后前往办证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