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R字(人才)签证和工作类
居留证件(加注“人才”)
A、口岸办理R字(人才)签证
一、申请对象
来广东省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材料
(一)《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三)符合规定要求的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
(四)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证明及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或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出具的担保函件;或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出具的证明函件;
(五)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在抵达口岸时当面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未携带相关申请材料,邀请单位须提前做好口岸邀请单位登记备案手续;
(三)申请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四)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非中文的须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B、入境后换发R字(人才)签证
一、申请对象
来广东省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材料
(一)《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三)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四)在穗有效《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可通过数据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证明及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或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出具的担保函件;或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出具的证明函件;
(六)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办结。
四、注意事项
(一)邀请接待单位须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将注册登记证明、公章及法人签名式样进行登记备案;
(二)申请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非中文的须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C、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加注“人才”)
一、申请对象
在广东省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材料
(一)《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三)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四)在穗有效《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可通过数据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六)《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书;
(七)广东省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证明及聘用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或广东省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广东省自贸办认可企业出具的担保函件;或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出具的证明函件;上述担保(证明)函件应注明申请人的岗位、职务、合同期限等信息;
(八)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办结。
四、注意事项
(一)聘用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公章及法人签名式样须在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
(二)申请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非中文的须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