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居民身份证丢失且在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无法回国(包括在港台居住无法回境内)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手续。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身份证丢失的还需写明情况),受托人姓名、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
(二)申请人(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或通行证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
(三)申请人(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或通行证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
(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五)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申请人可自拍白底照片,委托亲属到社会照相馆上传该照片并生成检测回执)。
三、受理部门
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四、收费标准
经财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证换领需缴纳工本费20元、补领需缴纳工本费40元。
五、领取居民身份证
已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二十五日内由受托人领取证件。受托人领取证件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六、注意事项
(一)如申请人为未满十六周岁人员,且其监护人均在国外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其中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在提供申请人(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或通行证)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时增加监护人(其中一方)在内合照的图像信息。
(二)我市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
承 诺 书
本人郑重承诺: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与委托人亲属关系:
联系电话:
本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回国,现委托 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委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