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办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业务须知(即办理电子警察业务)
查询、办理我市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业务,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一)交管12123。下载使用“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d.122.gov.cn),可查询、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或已通过平台绑定的机动车在全国的非现场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指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办理完成后驾驶证累积记分未达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下同)。
△“交管12123”APP
(二)电子警察云端办理。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违法事故大厅>电子警察云端办理”,可以处理全国机动车在广州市(不包括白云国际机场区域)发生的非现场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
△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三)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登录网上车管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zjd.gov.cn/cgs)或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后进入“业务办理>违法事故大厅>本人车辆违法处理(或‘其他车辆违法处理’)”,可以查询、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或者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的机动车在广州市(不包括白云国际机场区域)发生的非现场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
(四)好易自助服务终端。
1、 广东省籍车辆(包括新能源车辆)和港澳车在全国范围发生、单宗罚款金额200元以内(其中珠海500元以内,深圳 3000元以内)且6分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支持【查询-认罚-缴纳】全流程处理。
2、 全国车辆在广东省内发生的现场交通违法,支持不限金额的罚金缴纳。
3、 已经在广东省内交警柜台完成违法确认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支持不限金额的罚金缴纳。
△“好易便民生活服务”微信公众号
(五)市内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广州市内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可查询、处理全国机动车在全国范围发生(港澳台除外)的非现场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具体地址和办公时间附后。
二、办理现场一般程序交通违法业务须知
对于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一般程序交通违法业务,请群众前往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大队的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此外,非现场一般程序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超过200元的或办理完成后驾驶证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也需要前往交警大队窗口现场办理。
三、办理窗口业务预约业务须知
为做好窗口场所安全防护工作,目前我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限制人流对外开放,群众前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一般程序交通违法、电子警察违法行为业务的,须先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预约,未预约的群众派发现场非预约号,现场非预约号需等预约号办理完之后才能办理。目前有三种方式可以预约办理窗口业务。一是手机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违法事故大厅→交通违法预约→马上预约进行预约,按界面提示选择业务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按时到达窗口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缩短在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取消网上预约:手机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违法事故大厅→交通违法预约→预约结果查询及取消,或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车管服务大厅→进度查询→我的预约进行取消;二是到窗口现场通过窗口工作人员协助预约;三是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我支队在路面执法现场开具的法律文书上印制“广州交警E”二维码。路面民警在处罚时通过PDA打印一般程序法律文书时同步打印出二维码,指引当事人扫描二维码直接选择办理时间进行预约,使群众有序前往窗口办理一般程序业务。现场民警使用“警务通”手机开具的简易程序交通违法行为决定书,则可以直接扫描决定书下方二维码缴纳罚款进行办结。
△扫描二维码快捷办理窗口业务预约、缴纳罚款
四、办理机动车被套牌业务须知
广州交警已开通套牌车网上报案功能,个人车主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举报”-“举报中心”-“套牌车报案”。即可实现套牌报案。
由于目前微信公众号只提供了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车辆套牌车报案,公司车仍需要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套牌报案,此外,部分个人车主由于不会操作或经后台审核认为需要现场验车的也需要到现场进行套牌报案。广州套牌车现场报案的,需要携带资料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号窗口”(广园西路340号)以及新六区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地址请参考知识点《交警部门联系方式》)进行报案。
现场报案所需要携带的资料:
1、个人车辆被套牌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案人(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案人不是车主的,应当同时提交车主的身份证和书面委托说明;
(3)车身3R 彩照(正前、 正后、正左、正右,共四张,如有天窗,请打开天窗后再照相)
(4)车辆须开车过来验车(报案汽车与行驶证车辆外观照片要一致,如:护栏、前后护杠、喷画、品牌标识等)
2、单位车辆被套牌的报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案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托书。
(3)机动车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车身3R 彩照(正前、 正后、正左、正右,共四张,如有天窗,请打开天窗后再照相)。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GPS定位记录、停车场证明等)。
五、办理驾驶证被套用业务须知
对于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属于同一大队辖区的,前往该大队进行报案;涉及两个大队以上的,前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号窗口”报案(广园西路340号)。报案时,报案人应携带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及证件被套用的有关证据材料(用于证明无法实施被套用驾驶证所涉及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填写《报案陈述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报警人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
(2)非驾驶证本人报警的。
(3)报案人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外的。
(4)报案人所报的驾驶证违法行为时间距其报警日期超过2年的。
(5)经核实存在买卖驾驶证分值行为的。
此外,对于通过好易自助缴费终端、“交管12123”等自助办理渠道进行驾驶证套证的案件,如果是属于广州核发的驾驶证,由驾驶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园西路340号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号窗口”报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6377534。属于广州以外的驾驶证,则需到驾驶证核发地报案,涉及广州交通违法记录有涉嫌套证情形的,由发证机关转递到广州进行进一步处理。
六、广州交警一般程序交通违法指尖办小程序的途径
一般程序交通违法指尖办实现远程轻松办理一般程序交通违法业务,无需亲临违法处理大厅排队等候处理,适用法律依据和快速办理程序无异议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案件。(即:民警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市民进入广州交警一般程序交通违法指尖办小程序的途径如下:
一、通过微信小程序下拉界面搜索“一般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指尖办”进入小程序。
二、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广州各对外服务窗口均有)
三、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下方“业务办理”——“一般程序办理”即可进入。
进入小程序后通过扫描法律文书上方条形码或选取“其它办理方式”找到需要办理的业务按照提示上传材料。申请人须是违法行为当事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违法时有效的交强险供拍照上传。
另对于涉及吊销驾驶证、降级、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及罚款2000以上等当事人依法可以要求听证的、可能作出拘留的、累计积分超过12分的、可能涉及追加处罚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及其他不适宜快速办理的,可通过指尖办预约到交警大队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