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已备案的被盗抢车辆破案发还的。
二、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行驶证或登记证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遗失的,持身份证明直接到车管所说明情况)。
(二)受理的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发还清单》(随物品移交清单)和车辆查获经过。
(三)辖区公安分局出具《车辆痕迹鉴定报告》。
三、受理时限业务窗口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理。
四、受理费用
免费
五、受理地点
岑村车管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