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侦办的何*华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047200002023086006),冻结涉案账户62241212****8746(户名:杨*,开户行: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柏杨支行),冻结金额65714.70元。现被害人何*华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何*华办理资金返还23854.38元,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办理。(联系人徐警官,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67号,电话:020-83117075)。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