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号牌作废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定》第二章第三节第十六条规定;我所拟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对禁用的经销商未销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号牌1463个予以作废公告(网址http://gaj.gz.gov.cn/)(详见附件)。
附件:禁用的经销商未销售车辆(统计时间;2024年12月11日)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