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办理练某之被盗窃案中,依法扣押薛某强自行车5辆,经核查,其中4辆自行车仍为无主涉案财物(如图)。请上述4辆自行车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财物涉案的有效证明到我局核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办理的,将按无主涉案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联系人:茹警官、张警官
联系电话:020-81206848、13682253668、15622750076
特此通告
白色Btwin牌自行车,后轮有自加锁,绿色握把
捷安特型号:ATX790山地自行车
黑白车身,车杠标有JS-911的自行车
黑白车身,车杠标有FG980字样的自行车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