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近年执法办案中,依法对有关涉案财物清理,现对已批准退还、发还的涉案物品、保证金,由于当事人未能到案核实办理相关手续;无法通知当事人未有处理的涉案财物作出公告,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核实办理手续,逾期无人办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附: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处理涉案财物公告清单 (联系人:劳警官,联系电话:18011931167、81865579) | ||
序号 | 公示内容 | 警官联系电话 |
1 | 朱某雨诈骗一案中,2023年8月21日我局已批准退还朱某雨交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吴警官19966290065 |
2 | 冼某明吸毒一案中,2024年11月20日我局已批准发还冼某明华为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劳警官18011931167 |
3 | 邓某记制假一案中,2022年5月25日我局已批准发还邓某记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劳警官18011931167 |
4 | 范某树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2022年7月16日我局已批准退还范某树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劳警官18011931167 |
5 | 苏某提·阿某拉和买提盗窃一案中,2021年11月23日我局已批准发还苏某提·阿某拉和买提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劳警官18011931167 |
6 | 李某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中,2022年4月29日我局已批准退还李某峰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劳警官18011931167 |
7 | 李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2022年4月9日我局已批准退还李某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劳警官18011931167 |
8 | 张某龙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一案中,2020年3月26日我局已批准退还张某龙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劳警官18011931167 |
9 | 何某华盗窃一案中,2018年5月3日我局已批准退还何某华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劳警官18011931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