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侦办的李某娜被盗窃案,嫌疑人韦某白于2021年1月27日被我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3月4日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该案中扣押手机1台,为韦某白所拥有,因韦某白的联系方式变更,经办民警一直联系不上。现请韦某白在看到网上公示之日起6个月以内,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华林派出所办理领取,逾期将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人:陆警官、梁警官
联系电话:020-81850593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北路17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