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案规定,我局正依法对近年在执法办案中涉案的财物开展清理工作。按照涉案财物处置流程,经我局多方工作,仍存在当事人未能到案核实办理相关退还手续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等情况。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已批准退还的涉案财物进行处前公告,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188号人民派出所核实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处理涉案财物公告清单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公安分局
二0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邓警官,电话:19966292185、020-83290506)
序号 | 公示见容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刘某全盗窃案一案。当事人刘某全交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在案的物品。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邓警官19966292185 02083290506 |
2 | 欧某宗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案,当事人陈某海扣押在案的手机、银行卡。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3 | 聚众斗殴案一案,当事人梁某辉扣押在案的手机。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4 | 陈某艳被盗窃案一案,当事人阿某某·木沙遗留在人民派出所的人民币现金。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5 | 2023年8月26日,群众在越秀区一德路拾得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汤警官 02083290506 19966290932 |
6 | 2023年9月9日,群众在越秀区一德路拾得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7 | 2024年5月4日 ,群众在越秀区一德路拾得现金51元人民币(未鉴定真假)。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8 | 2017年12月25日,群众在越秀区海珠广场拾得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9 | 2021年7月13日,群众称在其出租车上拾得乘客手机一部。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10 | 2017年10月31日,一乘客乘出租车在越秀区一德路人民派出所门口下车,扔下车费后即离去。出租车司机将应该找回给乘客的43元交给派出所民警。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汤警官 02083290506 19966290932 |
11 | 2020年2月26日,一自称是住广州海珠区中山大学附近的流浪男子病亡在中山二院急诊室。身上遗留现金386元、小收音机一台、DW石英手表一块。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