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侦办的向某娇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035200002023076028),冻结涉案账户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号80020000*******03(开户名:英德市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冻结金额80000元。现被害人向某娇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向某娇办理资金返还71172元人民币。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岭南派出所办理。
联系人:施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020-8186513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南路13号岭南派出所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