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茶滘派出所办理的杨某翔等人寻衅滋事案,现该案法院已判决生效,案件已经办结。该案在侦办过程中扣押小汽车壹台(品牌:本田牌,车架号:LHGCG5663Y2019276,发动机号:F23A3☆7319367☆),现该小汽车无法查明实际所有人,无法通知实际所有人到公安机关领取该小汽车,导致该小汽车至今未作处理。请上述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涉案财物的有效证明到我局茶滘派出所核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上缴国库。
联系人:颜警官、文警官
联系电话:02081597722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