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将对广州市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中的扣押款4390元进行发还,为妥善做好涉案物品的处理工作,保证涉案物品发还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案件发还物品
被扣押人林某瑞扣押款4390元
二、发还的时间和地点
发还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每天9:00-16:30;发还地点: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26号)。
三、注意事项
领取涉案物品时需带齐以下凭证:
(一)个人身份证件,扣押凭据(扣押清单或暂扣收据)。
(二)委托他人代领的,除带齐以上证件原件外还需带齐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联系人:陈志锋、李晓雁。
联系电话:020—83113234、020—8311643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