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荔湾区芳村片区经济社会秩序,经评估,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荔湾区芳村片区(鹤园小区除外)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从即日起恢复对外人员和交通通行,片区内的白鹤洞街(鹤园小区除外)执行与片区其他区域相同防控措施,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继续按第21号通告执行。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24日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荔湾区芳村片区经济社会秩序,经评估,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荔湾区芳村片区(鹤园小区除外)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从即日起恢复对外人员和交通通行,片区内的白鹤洞街(鹤园小区除外)执行与片区其他区域相同防控措施,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继续按第21号通告执行。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