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行动方案》突出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的“三业友好”营商环境建设理念,提出六大方面24项改革举措,共107项重点任务,旨在通过实施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推动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6年,建成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法治环境更加公正透明,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经营主体可感可知可及、获得感满意度高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在具体举措中,《行动方案》突出“对标改革”与地方实践相结合,围绕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开放环境以及“湾区通”工程,提出在分解细化任务举措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当前产业发展实际,全力破除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例如,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出深入开展公平竞争集中审查试点,出台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办法,争取设立首个省级经营者集中申报服务窗口。
在围绕产业价值链建设营商环境服务链方面,《行动方案》积极引导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向产业发展集聚。例如,明确将优化产业项目供地程序,推动更多项目“拿地即开工”,并稳步推进“工业上楼”实施,推行企业“联合建楼”等效费比更优的建设模式。
同时,《行动方案》突出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不仅对未来三年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指出问题以及广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发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抓住企业满意这个根本,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和群众质量效率。例如,广州将降低市政公共服务成本,出台餐饮场所“瓶改管”优惠奖励政策;持续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等。
近年来,广州市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滚动推进、迭代实施营商环境改革,特别是对标各项评估评价,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取得显著成效。此次印发的《行动方案》,坚持巩固前序改革成果,通过政策的延续性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同时也提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
其中,在激发区域改革活力方面,延续前序改革中支持南沙、广州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发挥牵引带动作用的同时,提出支持其他各区打造“一区一品牌”特色营商环境,在项目筹建、涉企服务、政策创新、监管执法、信用建设、融资服务、产权保护、民营经济等领域,对标一流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以区域创新发展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形成更多特色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