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虎门大桥限制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的通告》政策解读
根据虎门大桥桥梁安全检测维修工作的紧急需要,为确保虎门大桥桥梁结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虎门大桥通行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进行交通管制,请受限车辆提前绕道行驶。现通告如下:
【解读】本条是《通告》的制定目的和依据。
制定目的:虎门大桥桥梁安全检测维修工作的紧急需要,为确保虎门大桥桥梁结构安全。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一、2019年8月16日0时起,全天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太平立交-坦尾立交)。
【解读】本条规定了对虎门大桥采取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限行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限行时段、限行车辆吨位数以及限行的路段等内容。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二、请相关运输企业和驾驶人提前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线路,避开上述路段出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解读】本条明确了部分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货运车辆类型科不受货车限行措施的限制,包括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解读】本条是对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处罚主体和处罚依据进行了明确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15日
受限货车绕行路径
1.从珠海、中山方向需往东莞、深圳的车辆,可行驶广珠东线—广珠北线—南沙大桥—广深沿江高速(南行)往东莞、深圳方向,或广龙高速—广深高速往东莞、深圳方向。
2.从珠海、中山方向需往东莞、深圳的车辆,可行驶广珠西线—南二环高速—南沙大桥—广深沿江高速(或广龙高速—广深高速)往东莞、深圳。
3.佛山、顺德方向需往东莞、深圳的车辆,可行驶南二环高速—南沙大桥—广深沿江高速(或广龙高速—广深高速)往东莞、深圳。
4.佛山、顺德方向需往东莞、深圳的车辆,可行驶广明高速—东二环高速—黄埔大桥—广深沿江高速—往东莞、深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