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推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告知承诺与以往有何区别
(一)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工作方式
前期我市推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告知承诺工作方式,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事项可选办理方式之一,申办人仍可以原有行政审批方式办理。按照新修订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此次全面推行后,“告知承诺”将成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的唯一办理方式。
(二)取消办事材料及证明文件
此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工作方式后,申办人在办理新开办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业务时,无须提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意见书、消防安全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同时,公安机关将不再出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等批准证明文件。申请人可持具有公安机关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后续业务。
(三)事项变更报备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工作方式后,如网吧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网吧相关负责人应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向公安机关报备相应信息,报备事项无须再次签署告知承诺书。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告知承诺本地办理流程
申办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下载《公安机关告知承诺书》(包括基本信息、公安机关告知书、申请人承诺书3个部分),阅读并知悉《公安机关告知书》关于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具备的网络安全资格条件后,在《申请人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上传系统。公安机关线上确认后,将盖章后的《公安机关告知承诺书》(其中包括申办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人承诺书》)邮寄送达申办人,完成政务办事事项申办。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告知承诺相关的执法检查及法律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应当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正式开展经营活动20个工作日内,对其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履行承诺的信息网络安全责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实地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安装《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证明材料;网络拓扑结构图;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